現時所指的大鼓,主要可分為三種:
第一種用於管絃樂團中,英文稱為「Concert Bass Drum」,這款大鼓的直徑最大,由32吋至40吋,以36吋較常使用;深則度約為16吋至20吋,聲音沉厚而餘震較持久。通常利用鼓棍敲打演奏。並以坐地式或懸掛式的的鼓架承托鼓身。
第二種則多用於爵士鼓中,並且配以腳踩踏板控制和發聲,不使用鼓棍。直徑由14吋至22吋,深度只比闊度稍窄,大約由12吋至18吋。由於爵士大鼓直徑和深度相約,而直徑又比一般樂隊用大鼓為短,聲音較尖而實淨,餘音較短;而且由於鼓面由腳踩踏板的敲打所造成,每一次敲打的位置又近乎相同,因此鼓聲較為統一。
第三種則多用於軍樂隊或步操隊,構造和管絃樂團中所用的大鼓相約,但體積較小,直徑由16吋至32吋,深度約為12吋至18吋。由於鼓手需一邊跟著隊伍前進一邊打鼓,大鼓不可能固定在地上或安裝在活動滑輪架上再推動,所以大鼓手會穿上一種特製的鼓架衣,可以把大鼓置於前方的承托架上,便可以一邊前進,一邊打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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